注意!天津公布1批次食(shí)品添加劑檢出重金屬超標
時間:2020-10-28 10:15:41 來源:轉載(zǎi)食品夥伴網 點擊:497次
不合(hé)格樣品為1批次食品添加劑,為(wéi):精味門(天津(jīn))食(shí)品有限公司銷(xiāo)售的標稱丹陽市雲陽鎮千一消泡劑廠生產的複配消泡(pào)劑複配食(shí)品添加劑(規格型號(hào):2000克(kè)/袋 生產日期/批號(hào):2020/3/5)檢出(chū)鉛不合格。
鉛(Pb)是一種對人體有害(hài)的金屬元素,可通過消化道及(jí)呼(hū)吸道進入體內,是一種慢性和積累性有毒元素,進入人(rén)體後,少部分會隨著身體代謝排出體外,大部分會(huì)在體(tǐ)內沉積,危害人體健康。《GB 26687-201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複配食品添加劑通則》規定,根據複配的食品添加劑單一品種和輔料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相關標準中對鉛、砷等(děng)有(yǒu)害物質的(de)要求,按照加權計算的方法由生(shēng)產企業製(zhì)定有害物質的限量並進行控製。終產品(pǐn)中相應有(yǒu)害物(wù)質不得超過限量(liàng)。若參與複配的各單一品種(zhǒng)標準中鉛、砷等指(zhǐ)標不統一,無法采用加權(quán)計算的方(fāng)法製定有害物質限量值,則鉛應≤2.0mg/kg。
對抽檢中(zhōng)發現的不合格樣品(pǐn),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已要(yào)求相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和執法部門及(jí)時對不合(hé)格(gé)食品及其經營者(zhě)依法查處,進一步督促企業履行食品安全主(zhǔ)體(tǐ)責(zé)任,切實采(cǎi)取下架、召(zhào)回等措施控製風險,並(bìng)將相關情況記入食品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yòng)記錄。相關查處情況按管理(lǐ)權限依法依規公開。
不合格樣(yàng)品信息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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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稱(chēng)生產企(qǐ)業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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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稱(chēng)生產(chǎn)企業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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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抽樣單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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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抽(chōu)樣單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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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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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格型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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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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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日期/批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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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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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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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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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機(jī)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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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細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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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樣編號(hà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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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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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陽市雲陽鎮千一消泡劑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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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jiāng)蘇省丹陽市雲陽鎮永福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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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味門(天津)食品有(yǒu)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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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區(qū)青(qīng)光(guāng)鎮海吉星農產品批發市場A2-1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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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配消泡劑複配食品添(tiān)加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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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克/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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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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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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鉛(P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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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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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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譜尼測試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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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配食品添加(jiā)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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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20120000111030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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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天津市市(shì)場監督管理委員(yuán)會)
本文關鍵詞:監督 管理 食品(pǐn) 重金屬 食糖 食品添加劑 食品安全 抽檢